昨日,记者从实验区市场监管局获悉,为规范实验区住宿业价格行为,进一步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有序的旅游消费环境,实验区市场监管局联合经发局、旅游与文化体育局等单位,印发《平潭综合实验区住宿业价格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目前方案已施行。
《实施方案》将从健全住宿业价格监测机制、签订价格承诺书、加大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力度、探索建立非星级住宿业经营单位服务质量评定平潭地方标准等方面入手,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联动、各方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确保全区住宿业价格平稳有序,促进住宿业可持续发展。(图片均为资料图,与文章内容无关)
将按平潭住宿业的规模、功能等要素,选取区内具有代表性的酒店(民宿)作为价格监测点,实行淡季一周一报,节假日一日一报机制,由经营单位将住宿价格数据上传省价格监测预警信息系统,再由实验区市场监管局进行核实,并将相关价格提供给权威发布平台,引导全区住宿业经营单位合理定价、消费者合理消费。
“此外,我们还引导全区范围内的住宿业经营单位签订《平潭综合实验区住宿业价格承诺书》,承诺以该酒店(民宿)今年6月份单间、标间、套间实际成交均价为标准,在国庆、元旦、春节等节假日期间,限定单间、标间、套间最高单价,若违反承诺,将给予消费者3倍赔偿。”实验区市场监管局物价处工作人员柳晨修说。
《实施方案》明确,针对节假日期间可能引发价格波动的情况,监管部门将主动介入、提前应对,从源头上加强监管。
同时,加强住宿业价格行为督查,规范明码标价行为,重点查处假广告、互相串通、哄抬价格和各种价格欺诈行为。
加大节假日期间住宿价格监测与执法惩戒力度,将因价格违法受到行政处罚,或造成社会严重不良影响的住宿业经营主体,添加到重点监测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实施方案》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对照权责要求,落实监管责任,按照“统一协调、分工负责、综合治理”原则开展工作。住宿业经营单位要着力提升自律意识,合理制定住宿价格,做好明码标价,自觉遵守住宿业相关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平潭国际旅游岛良好形象。